为什么会计证书就此取消 这其中的缘由你真的了解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07 10:50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消的主要原因,据介绍是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必知一: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解读:会计行业变革已正式开始,优胜劣汰
此前统计全国约有4000万会计从业人员,有证的大约2000万左右,但是真正在财政部门备案从事会计的人员是非常少的,主要是因为大家在实操能力上的欠缺,都以为以为考个会计证就可以从事会计了。
 
事实证明,会计证考了这么多年,很多人都是通过死记硬背或专业机构刷题通过的,并没有真正学懂。而且只有个证是理论知识,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是没有工作能力的。
 
一场会计行业的洗牌在所难免,大浪淘沙,危机已经逐步逼近还在原地踏步、固步自封的财务人。没有能力的会计人已经被淘汰,变革已经很明显了:
1、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新事务以及无纸化报销的技术发展
新型业财一体化软件、财税等系统集成发展,全过程系统自动化处理,人工不再是主力工作最新。
 
2、财务共享中心兴起,各种人工操作性事务转到一个中心进行集中化处理,减少人工量操作。
 
3、财务外包事务所的出现,通过代理记帐,一人可以做很多家企业的会计。
 
4、人工智能、财务机器人上线,实现财务规划与预测、财务决策 、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功能。
 
5、会计行业基层人员过剩,人才输出不够,先从会计门槛证书调整开始,过滤掉那批考虑从业证却没有从业能力的人。
 
必知二:为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据新华社报道,会计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更加注重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进行修改,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当天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说明。
 
他说,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多位常委会委员对修改会计法提出意见:应慎重
据法制网报道,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对于修正案草案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多位常委会委员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如何选聘合适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是关系到会计信息质量和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大事,也是关系到企业管理质量、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大事,取消会计执业资格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应当慎重。
 
专家看法及意见:
郝如玉委员认为,通过会计专业技能来把账做真实,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财政、税收、经济的正常运行,包括统计数据的真实。要让市场发挥作用,类似会计这样的“经济警察”是要发挥好作用的,不能取消这个资格。“资格和技能完全是两回事,资格在执业中是起主导作用的。有了资格,即使是别的专业取得资格也可以从业。但是如果没有资格,不管是不是会计专业都可以从业,这不就乱了吗?”
  
侯义斌委员认为,实际工作当中,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同时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如果取消会计工作的资质,仅强调专业能力,可能会给各个方面的财务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冯淑萍委员反对的理由是:首先,会计工作有专业性、社会性和公共性三个特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符合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条件。其次,会计从业资格如果取消,等于放弃了会计人员是特殊从业人员的底线,将会造成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无法控制和监督,很难保证会计队伍的纯洁性,也弱化了会计监督,不利于会计标准的执行,最终会危及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秩序,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会计监督职能将会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而且此次国务院提请取消的理由并不充分。
  
吕薇委员指出,“取消了会计执业证书以后,会计部门反映选人就没有标准了,不知道以什么标准来判断是否具有专业能力,用人选人陷入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另外,审计发现,现在很多企业记账都不规范,包括大中小企业甚至有一些上市企业。目前我们强调质量型的发展,要提高企业的质量,而提高会计管理对提高企业的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不应该放松。”她建议,对会计准入还应有一个基本门槛,可以建立一个替代体系,由行业协会发布初级会计资格证,研究好两个体系如何过渡,把两个体系衔接好。
  
王万宾委员认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市场主体在市场中能够进一步充分发挥作用。但不仅仅是会计师,实际上凡是涉及到执业资格的,都需要慎重。建议国务院系统地从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角度,对如何处理执业资格问题再作深入研究。
 
必知三:继续教育不会停止!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继续教育会不会停止?答案是不会。而且2018年还将更加严格:
1.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
 
2.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从24分上升到90学分
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新政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这是新规增加的内容,相当于把继续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会计升职加薪、考取会计职称证都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单位招聘条件中也会加上一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字样,“继续教育”俨然成为从事会计工作的新“门槛”了。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最严继续教育将出台,全国各地的继续教育大革新,以上三大变化一定要关注!会计一定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学习是一种思维,学习是一种习惯,学习更是一种能力,只想不劳而获、固步自封的会计必将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