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业务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4-19 11:3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业务(第三章第六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定义及总体要求
 
 
  (二)合格境内投资者资格条件
 
  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资产管理规模、经营年限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拥有符合规定的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投资顾问是指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合同为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
 
  合格境内投资者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顾问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在境外设立,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经营投资管理业务达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最近5年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四)资金募集
 
  取得合格境内投资者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集合计划等方式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集合计划应当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产品或工具。
 
  (五)投资运作
 
  合格境内投资者、投资顾问与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之间的证券交易和研究服务安排,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交易佣金属于集合计划持有人的财产;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顾问有责任代表持有人确保交易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寻求最佳交易执行;力求交易成本最小化;使用持有人的交易佣金使持有人受益。
 
  (六)额度和资金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净汇出额(含外汇及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合格境内投资者汇出入非美元币种资金时,应参照汇出入资金当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计算汇出人资金的等值美元投资额度。合格境内投资者不得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
 
  (七)资产托管
 
  托管人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外资产托管人负责境外资产托管业务: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受当地政府、金融或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或托管资产规模不少于1 00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有足够的熟悉境外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具备安全保管资产的条件;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