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基金市场参与主体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4-17 11:0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基金市场参与主体(第六章第二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在基金市场上存在许多不同的参与主体,依据所承担的责任与作用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三大类。
 
  (一)基金当事人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上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
 
  表6-5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三)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的监管机构
 
  基金监管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我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基金的自律组织
 
  (1)基金行业自律组织,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等服务机构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在促进同业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我国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2)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一方面,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募集和交易,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一方面,经中国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投资交易行为还承担着重要的一线监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