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3-27 14:2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基本原则
 
  1.守法合规;
 
  2.诚实信用;
 
  3.忠实客户利益。
 
  (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
 
  1.了解客户环节的规范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
 
  2.风险揭示环节的规范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2)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3)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4)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5)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3.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环节的规范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3)证券投资顾问的职责和禁止行为;
 
  (4)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5)争议或者纠纷解决方式;
 
  (6)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
 
  4.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环节的规范要求
 
  (1)服务适当性要求;
 
  (2)具有合理依据;
 
  (3)研究支持;
 
  (4)告知客户有关信息;
 
  (5)风险提示和底线要求;
 
  (6)信息保密。
 
  5.客户回访和投诉处理环节的规范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6.收费环节的规范要求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7.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环节的规范要求
 
  (1)底线要求
 
  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2)公众媒体广告宣传的规范要求
 
  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以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规范要求
 
  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8.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提供投资建议的规范要求
 
  (1)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2)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3)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4)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性。
 
  9.以合作方式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规范要求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合作方式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对服务方式、报酬支付、投诉处理等作出约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