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股票发行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2-25 17:1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股票发行(第四章第二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股票发行制度的概念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
 
  (二)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演变
 
 
  (三)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1.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
 
  2.核准制
 
  核准制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3.注册制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四)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和承销制度
 
  1.保荐制度
 
  (1)概念:指有资格的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并对所推荐的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所作承诺提供持续训示、督促、辅导、指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
 
  (2)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保荐期限;分清保荐责任;引进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
 
  2.发审委制度
 
  (1)概念: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2)发审委制度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保护。
 
  3.承销制度
 
  (1)发行人销售证券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自行销售,被称为“自销”;二是委托他人代为销售,被称为“承销”
 
  (2)承销方式:①包销是指承销商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先全额购入发行人该次发行的股票,再发售给投资者的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按照协议到销售截止日将未售出的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②代销是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