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章节解析:合格投资者制度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3-26 13:1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第四章第二节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考点。一起来看看
 
  考点精析
 
  (一)合格投资者制度定义
 
  1.合格投资者制度定义:是指要求股权投资蕋金管理人只能向法律法规认可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投资者募集资本。
 
  2.合格投资者定义:是指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
 
  (二)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必要性
 
  1.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属于委托受托关系,基金管理人负责进行基金的投资决策,但投资资金主要由基金投资者提供。
 
  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人居于信息优势地位,掌握着关于基金投资项目质量、投资风险、投资业绩等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信息;而基金投资者通常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3.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可能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从事一些对自己有利而对基金投资者不利的“败德”行为,从而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
 
  (三)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1.合格投资者制度起源于美国。
 
  2.现行合格投资者标准通常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原则要求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要求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某一最低要求;
 
  (3)根据投资者的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判断其风险承担能力,
 
  (4)认可某些持有特定金融牌照(如商业银行)或其他大型专业投资机构(如养老基金)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为当然合格投资者。
 
  3.按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