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有变?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1-22 17:15

  初级会计教材和大纲并不是每年都全部推翻重来,有将近85%的内容是固定不变的,所以现在完全可以开始备考。
 
  但是,在过去的2018年个税,增值税,社保等都有新规出台和更新......
 
  01、预计的《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动
 
  从2018年,颁布的法律、法规情况看,预计2019年教材大变的内容主要是:增值税税率、企业所得税部分扣除标准等,变动预测如下: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5、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这几章的考题会涉及不定项选择题,所以也是重点突出。
 
  考生应紧紧围绕考试大纲和教材的范围要求进行全面学习,立足教材,加强练习,巩固考试教材所涉及的知识点,避免盲目的猜题和押题。
 
  02、《初级会计实务》科目预计的教材变化
 
  由于财政部发布了相关会计政策变动,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这一科目的教材内容预计会有相应的调整。
 
  相关政策发布要点如下:
 
  (1)财会〔2017〕30号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中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利润表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2)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于以上政策发布,预计2019年教材在第二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会有相应的变化;第三章第四节应交税费中增值税税率及教材其他章节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都会相应的调整;第八章事业单位会计预计也会按照新的政策进行重新编写。